合肥网站建设工作室

关注合肥工作室微信公众号,提供最新网站建设资讯

扫一扫微信二维码

电子商务20年之涌现:增量崛起

2015-02-26 10:27:31行业动态
1995年,中国电子商务开始起步,逐渐涌现出网商、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服务商等新主体、新物种。中国网络零售一路迅猛发展,在2008年突破了三个“一”,即网络零售消费者总数突破1亿,交易额突破1000亿,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例突破1%,以此为标志,电子商务“巨市场”加速形成。从2006年到2013年,网络零售额复合增长率达到90%,2013年的总量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8%。在繁荣的巨市场下,电子商务服务业蓬勃崛起,与各主体一起进化出一个商业新生态。

一个新的商业世界正在崛起。

新市场:巨市场

互联网、宽带、云计算、大数据、电子商务服务业,这些新商业基础设施的发展正在催生出一个全新的商业空间。这个新的空间将会孕育出一个电子商务巨市场,这个市场上有千万级的商家和亿级的消费者。例如淘宝网有超过1000万的卖家,一亿的独立用户访问量,而传统市场如国内著名的义乌小商品市场也就只有6万多个摊位。

根据商务部发布的《中国电子商务报告2013》,2013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达到10.28万亿元,相比2012年的8.1万亿元增长26.8%,五年翻了两番。2013年中国网络零售交易额达到1.85万亿元,同比增长41.2%,占当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8%。中国网络零售交易额已跃居全球第一,占全球网络零售市场(1.25万亿美元)的23.9%。2013年中国B2B交易额达到8.43万亿元,同比增长24.2%。跨境网络零售交易额达到214亿美元,同比增长43.3%。

新主体:网商和电子商务平台

(1) 网商崛起:从边缘到主流

自2004年“网商” 概念首次出现以来,伴随互联网与传统经济的深度融合,网商群体得到了飞速的发展。数年以来,网商群体历经了“浮现(2004)”、“生存与立足(2005-2006)”、“步入崛起(2007)”、“走向生态化(2008)”、“走向社会化(2009)”、“个性化裂变(2010)”、“企业家化(2011)”几个发展阶段。


在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网商从整个社会边缘逐渐迈向主流。一方面,网商的主体从非主流行业的非主流厂商,逐渐转变为主流行业的主流厂商;另一方面,网商创造财富的能力不断得到增强并通过各种渠道为大众所认可,网上经商的企业和个人取得了实实在在的不平凡的业绩。网商的社会经济影响力越来越显著,这方面表现为网商在创造就业机会、提高商业效率等方面的显著成就。

(2) 电子商务平台:主导新商业生态

电子商务平台是传统商务系统里没有的新生事物,是电子商务系统与传统商务系统的重要差别。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出现,也是整个电子商务生态演进的起点。

中国的中小企业主要通过第三方B2B电子商务平台来完成企业间电子商务贸易。而淘宝网作为国内网民网购的启蒙平台,聚集了海量的个人和企业卖家,以及数以亿计的买家,商品的丰富程度大大超过单个B2C网站。

新模式:C2B

商业模式的本质就是分工问题。正因为有新基础设施、新要素的崛起,新分工网络也随之崛起。工业时代以厂商为中心的B2C模式,正在逐步被信息时代以消费者为中心的C2B模式所取代。

C2B模式得以实现有三方面的基础:技术基础、经济基础、意识基础。技术基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渗透,消费者的信息能力在信息机构的帮助下大幅提升;经济基础:短缺经济发展为过剩经济,物质产品极大丰富;意识基础:消费者个性化意识的觉醒,企业供给与市场实际需求间交集越来越小,消费者需求出现漂移。在影响未来商业格局的各种力量中,互联网无疑是最具活力的决定性因素。

(1) C2B模式的核心思想

C2B模式的核心思想是消费者驱动整个商业活动。传统工业经济时代衍生出的是大规模、流水线、标准化、成本导向的B2C运作模式,所有环节都由厂家驱动和主导,而C2B运作模式则是由消费者驱动,以消费者需求为起点,在商业链条上一个一个环节地进行波浪式、倒逼式传导。


(2) C2B模式的支撑体系

随着互联网在商业领域的持续扩散,一幅全新的商业景观也日益清晰:在几乎是赢者通吃的搜索和社交网络营销平台上,展开低成本、高效率、精准互动的个性化营销;在eBay、亚马逊、淘宝网等巨型零售平台上,完成覆盖长尾市场的个性化销售;在基于互联网的、可展开大规模实时协作的供应链平台上,完成以消费者为中心的社会化分工与协同。同时,生产体系的柔性化,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加速。

C2B模式的支撑体系主要是三个方面:个性化营销、柔性化生产、社会化供应链。

 
 

新生态:电子商务服务业

电子商务服务业是以电子商务平台为核心、以支撑服务为基础,整合多种衍生服务的生态体系。

从现代服务业的角度看,电子商务服务业以互联网等计算机网络为基础工具,以营造商务环境、促进商务活动为基本功能,是传统商务服务在信息技术——特别是计算机网络技术条件下的创新和转型,是基于网络的新兴商务服务形态,位于现代服务业的中心位置。

电子商务服务业涉及金融、人才、第三方物流、信息服务、教育培训等多种行业,它和传统服务业的显著区别有两个方面:一是服务于电子商务的服务业;二是以信息技术为核心。

(1) 电子商务服务业的演进与现状

电子商务服务业在不同领域、不同层面的扩展与协同,极大地展现了一个新兴产业集群蓬勃崛起的兴旺景象。为满足海量买家的个性化需求,众多卖家聚集于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平台,渐次催生出专业化分工并蕴含网络效应的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业和电子商务衍生服务业。
 

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业是整个电子商务服务业中起步最早的环节,以阿里巴巴B2B、淘宝网等为代表的电子商务平台引领了中国电子商务市场的发展。2012年,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业的网络零售交易额已占网络零售的90%。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服务业集成了信息、支付、物流、金融、IT运营等多种服务,是电子商务服务业的基础。

随着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逐步发展壮大,为了解决“电子商务三座大山”信用、支付、物流对网上交易的影响,先后出现了支付环节的电子商务服务商如支付宝、财付通等,解决了交易信用和支付的问题。同时,推动了中国第三方物流行业的成长。提供基础数据、信息网络服务以及社会服务的企业和机构也属于电子商务支撑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

电子商务衍生服务源起于商家对于商务活动服务呈现出强烈的个性化需求。以基于淘宝平台的电子商务衍生服务业为例,从2008年开始兴起,淘宝电子商务衍生服务的发展经历了三个显著的阶段:

2008年:酝酿阶段,以营销服务与外包服务为主导。
2009年,起步阶段,以IT服务(主要是管理软件)为主导。
2010年,发展阶段,以物流服务为主导,供应链再造、全程全网电子商务为主。

2013年,我国电子商务服务市场规模首次突破万亿大关,达到10880亿元,同比增长40.4%。未来三年,电子商务服务市场规模有望保持30%~40%速度持续增长。电子商务服务业的强势发展,将推动电子商务应用,尤其是传统企业转型电子商务应用的强劲增长。

(2) 电子商务生态系统构成

把电子商务服务业作为一个生态系统进行深入分析,能够发现整个生态系统自内而外可分为四个部分:

核心层包括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买家(采购商)和卖家(供应商)

扩展层主要包括电子商务交易相关的金融支付机构、物流公司、保险公司、软件服务商、广告服务商等,它们为电子商务交易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对于促进电子商务交易顺利完成发挥着重要作用。

相关层主要包括与电子商务活动相关的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教育和科研机构等。

电子商务生态系统的外部是经济、技术、政策、法律、社会等宏观环境。
 


(3) 电子商务服务业的显著作用

电子商务服务业与传统经济融合并促进传统经济变革存在一个螺旋上升的发展路径,具体表现为:

降低社会交易成本:社会交易成本降低是电子商务服务业带来的一项关键价值。除了传统意义上的信息成本、营销成本及渠道成本之外,电子商务服务业在信用成本、物流成本与交易时间成本的降低上也具有显著作用。

促进社会分工协作:在电子商务服务业的促进下,电子商务应用渗透率不断提升,围绕电子商务服务的工作流程不断细化,新的商业形态不断呈现。

引爆社会创新:电子商务服务使企业从商业流程中解放出来,专注于客户需求和产品创新。

提高社会资源配置效率:在电子商务服务业的支撑下,无论是传统企业还是个人创业者都可以通过外包、采购、战略合作等方式,与供应链不同环节的合作伙伴建立起广泛而紧密的联系,有效整合人力、技术、生产与资本等社会资源,高效率为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

新治理:网规

网络的发展不可避免地会与规则、法规发生碰撞,有调整与适应,也有摩擦和互动。不仅如此,来自网络经济内部规则的演变也在悄悄发生,从交易到支付、从网商到平台、从信用到消费者保护、从量变到质变,形成了一套完全不同于政策法规体系的新的规则和行为准则,我们称之为“网规”。

网规以“开放、透明、分享、责任”为特质,以调整网商、网货、交易平台及外部环境之间的关系为主要内容,不断衍生、成形、进化、升级,目前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

与传统法律法规主要针对工业文明,以原子论、契约论为基础不同,网规是信息社会的基本规则,内生于网络企业,以比特和网络为基础,具有全球化、网络化、社区化、个性化、多中心等鲜明特点。传统规则根植于原子的物理世界,网规生发于比特的虚拟世界,原子与比特在特征、表现、运行、组织形式和价值实现等方面都有根本的差别。数据、信息、电子邮箱、店铺、虚拟财产中的权利形态都完全不同于知识产权中的专利、商标和版权;新商业文明作为信息文明的根基是信息的充分流通和最大程度的利用,消除信息不对称带来商业能力和商业地位不对称的消减,这种变化反映到网规层面,就是大量的草根网商希望得到制度的更多认可和保护;信息时代使多中心治理成为可能,交易平台和相关信息基础设施的提供者在治理中发挥重要的承上启下作用,开放、透明和分享使网商自我约束的愿望和力量大大增强,自治和柔性规则在网络世界成为可能,传统领域法律和规则的强制力在网规中被意思自治不同程度地取代。

新文明:信息时代商业文明

在网络化和全球化的促动下,一个新的商业世界正在崛起,在这里,从交易主体、交易品、交易规则、交易结构到交易媒介都焕然一新。与之相对应的,也是更深层的变化,一个新的商业文明正在快速地浮现、生长与展开,这是信息时代的商业文明。新商业文明带来新的生产力,实现从工业革命向信息革命升级的技术进步,新商业文明带来新的生产关系,形成以诚信、分享、责任为基本特征的制度体系。新商业文明复归直接以人为本、生态和谐的发展范式。

新商业文明,特指以信息化生产力和信息化生产关系结合而成的互联网生产方式为标志的商业文明。新商业文明既有一般文明和商业文明的共同特征,也有自身新的特点,具体体现在新的基础设施、商业模式、组织、价值观和社会生活等方面。

新基础设施: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发展,互联网、云计算、智能终端成为新的信息基础设施,大数据发育为新型生产要素。
新商业模式:信息时代的大规模定制,更多地体现了另一个经济学概念——“范围经济”,表现为多品种、小批量生产。
新组织:组织结构从金字塔到向扁平化发展,信息流动从信息不对称向信息透明化、对称化发展。
新价值观:新商业文明的价值基础是诚信、分享、平等和责任。
新社会生活:经济系统与社会系统、生活世界相融合,“经济人”向“人”回归。
本文关键词
合肥电商,合肥电商运营,合肥建站,网络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