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客户不听我们的解释。于是最后,我们,和无数的建站公司一样,屈从了“上帝”的旨意,给他们做了一个用处不大的网站,事实上我们可以做得更好,但是那网站做完之后我们自己都不想看。
后来我们不做网站,然后我们今天又开始做网站,因为我们要把企业网站整合进企业营销体系中,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一环,那么我们给企业建设的这一系列(不是一个)网站的目的只有一个:帮助企业打开营销局面。
有了这个前提,企业网站的对象就清晰不过了:企业的潜在客户。
回到一个老话题:我们的广告是给我们的客户看的,不是给我们自己看的。
这个道理谁都懂,这个错误谁都在犯。包括我们自己。
我们调查了大量的成功案例,研究了大量的客户心理,作为购买者他们喜欢什么样的网站,他们喜欢什么样速度,什么样的色彩,什么样的效率,什么样的布局,什么样的产品结构..............于是我们设计出来一系列非常适合企业营销的网站。
最后,我们发现我们仍然无法说服我们的上帝:因为他们总是想要一个自己喜欢的东西。而根本不去想他的客户会怎么考虑。
于是我开始想这件事情,从深层次的想,从心理、人性、哲学、历史这个角度上来思考,发现越想越对路,哦,原来,谦虚点说,大概这个事情是这样的:
“上帝”也是人,包括真上帝耶稣也曾经是,阿门。
是人,就首先从自我的世界开始思维,于是:“我出了钱给你,你就要做一个我喜欢的东西”,这个逻辑没错吧。
于是,我喜欢的东西出来了,我乐意付钱,买卖双方都乐意,皆大欢喜。
哈哈,插播一个故事:假设我做了一个网站,可以将企业的视频传到网上像电视广告一样播放,叫网上电视。然后扛着摄像机,去采访那些企业老总,录制企业的生产线以及工作环境等等,然后传到网上后,给这个企业老板看:老板自己在讲话,跟上电视了一样,企业介绍跟一个纪录片一样,那个排场....支票,现金当场就给了。皆大欢喜。
赚钱,不就这么容易嘛。用明白人的话说,不就图一乐嘛。
这看起来好像都没什么问题,一切顺理成章。所以这个事情就理解到这里。
后面引申一番废话:
传媒领域很著名的定律:至少有一半的广告是浪费的。其中这浪费的一半跟广告的设计会有关系的。
那么,在这个定律下:
多数人并不认为他砸在传媒上的浪费是一种浪费,从众心理导致即使没有效果也会想“反正我在某某电视台打了广告”“大家都在这个网站做推广”,反过来说,即使当傻瓜,大伙都当,那也不是我一个人傻。
有棵大树,有个百八十年寿命,只要你能摆个神台,烧几柱清香,总会有人来许愿的,时间越长,应验的越多,自然也就有神了。
大概都是这么回事。
于是,当这种围绕自我世界的思维方式,成为一种惯性,成为一种大众效应,然后再加上从众心理,结果会导致更为严重的整理迷失,大概迷信就是这么产生的。
当老师的,喜欢说你们这届学生是我教过最差的一届。
做父母的,喜欢说自己的孩子是最好的。
做企业的,喜欢说我的产品是最好用的。
即使不好,那大家都这样的。(从众)
那网站建设的服务链来说:网络公司---〉传统公司(网络公司的客户)----〉网站(平台)<----->传统公司的最终客户(最终上帝)。
在构造这个服务链时我们可能忘记最终对象:最终上帝。比如你要做一个网站,你是要给购买你产品的客户看的,比如你要做一个电视广告,你的受众可能根本看不懂你花了大心思设计得有比喻意义的广告情节。
绕了这么大一个圈子,我们丢掉了最终目标。所以整个过程可能都是错误的。
第一代网站,会有2/3的企业网站,都需要重做,不要来问我这个数字怎么得出来的,我随便说的。我说这话会有很多人骂我的,但是让事实来说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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